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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四严明”严肃县委换届期间纪律

发布时间:2016-06-25 18:32 信息来源:方庆 作者:jxxf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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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近日,县委办下发了《关于严明县委换届期间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会议纪律的“四严明”要求。

通知要求: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等要求;要严明廉洁纪律,严禁借换届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发放纪念品、馈赠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发放钱物和津补贴,严禁收受或索取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要严明会议纪律,服从大会秘书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会议日程安排,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事项,按规定就餐,一律不得饮酒、外出吃请、请吃或参加娱乐活动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扣紧压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对换届风气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和指导,一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县委换届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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