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切实解决离任老干部退有所养的问题,绩溪县通过“三强化”,确保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制定方案,强化宣传。结合省市有关文件以及绩溪县实际情况,制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同时要求乡镇加强对离任村干部补助工作的宣传与解释,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及时了解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收集与申报。
落实工作,强化审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老村干的材料进行审核,做到严把“四关”。一是严把个人申报关。做到实事求是,有据可依。二是严把村级初审关。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三是严把乡镇复审关。各乡镇对材料统一复查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四是严把组织部核查关。县委组织部对各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最后的核查,核查通过的报送人社局与财政局,做好后续补助发放工作。
信息公示,强化监督。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在各乡镇、村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收广大群众监督,以确保补助发放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117名老村干享受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共计发放补助金额4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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