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论述,紧盯农村(社区)流动党员管理难到位、去向难掌握、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等问题,创新制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4+6”工作措施,严格要求基层党组织做到“四个有”,流动党员做到“六主动”,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以摸清去向为切入点,建立“四个有”标准,确保组织管理到位。一是健全信息台账。 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每半年开展1次组织关系集中摸排,动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切实做到“底子清、数据新、资料实”。目前,全县所有流动党员均已纳入台账管理。二是明确专人联系。党员外出后,由所在地党支部通过电话、公函等形式及时通报流入地党组织,确保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及时亮明党员身份。按照每季度双向联系不少于1次的标准,全县各乡镇采取“1+1”形式组织在绩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帮扶对子512个。三是规范活动记录。通过《绩溪县流动党员组织生活记实卡》,每季度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全程纪实评价,确保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经常正常。四是搭建岗位平台。以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工作为抓手,要求流动党员结合自身特点与工作实际认领技术指导岗、就业联系岗、招商信息岗等,主动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牵线搭桥。今年以来,通过流动党员带动,139名农民工、贫困户在外获得务工岗位。
以闭环管理为着力点,明确“六主动”要求,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一是主动报告报到。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登记,携带“流动党员报到卡”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并填写回执,确保每一名流动党员去向清晰。二是主动参加学习培训。鼓励有条件的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集中学习,依托“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线上自学,探索创新以线上交流研讨为主要形式的“网上主题党日”。三是主动参加组织生活。推行“线上+线下”双模式,要求流动党员积极主动参与流入地党组织线下组织生活,同时依托“1+1”帮扶联系机制、在线微信群等形式落实线上组织生活,并将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重要依据。四是主动履行党员义务。每年采取“线上+线下”双重提醒的形式,督促流动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对履行义务不主动、不及时的,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派专人进行谈话提醒。五是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流动党员主动认领流出地党组织设置的就业联系岗、招商信息岗等。同时,积极争创和认领流入地党组织的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是主动接受民主评议。以春节前后外出流动党员集中返乡为契机,采取个人自评、查看《记实卡》、联系人评价等方式多维度、全方位集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以建章立制为落脚点,健全“三项机制”,确保工作推进到位。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将落实流动党员教育管理“4+6”工作措施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党建督查等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倒逼工作落实。二是健全党员评价机制。采取季反馈、年评议工作机制,对落实流动党员“4+6”工作措施实行综合评价。对评价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及时进行教育,对评为“不合格”的跟进组织处理,倒逼党员尽责担当。三是健全集中管理机制。对流动党员相对集中,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积极鼓励组建流动党支部、党小组,进一步延伸组织触角、建强组织阵地。近年来,先后在上海市松江区、闵行区,杭州市临安区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在广东四会设立流动党小组。
通过推行流动党员管理“4+6”工作措施,紧盯流动党员外出前、外出后、外出期间三个关键环节,让党组织与党员“双向发力”,有力地破解了流动党员外出前去向掌握难、外出后找到组织难、外出期间教育管理难等问题,不断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激发党员干事创业斗志,让流动党员干有方向、干有平台,确保作用发挥不断线。仅2020年,全县流动党员累计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210余次,带来致富信息298余条,为家乡办好事实事1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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