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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三点发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08-08 14:37 信息来源:绩溪先锋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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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绩溪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营造财政系统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年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2023年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4个方面13项措施和41项主体责任清单,牢牢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县财政局党建月提示、季督查工作制度》,密切局党委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干部职工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各类典型案例通报,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促进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

强化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局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协作机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报告,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专责监督质效。完善与县委巡察机构协调协作机制,2023年以来,积极选派财会业务骨干参加县委巡察,并把巡察发现财务问题作为开展财会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深化巡察成果运用。配合县纪委出台《绩溪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联合县审计局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贯通的实施意见》,建立纪检、审计、财政等多部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汇聚监督合力。

严明工作纪律,拧紧责任链条。充分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以上率下,带头严明责任、严守纪律、严肃家风,并紧盯节假日等敏感节点,及时提醒干部廉洁自律,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坚持正面榜样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道德讲堂平台载体作用,持续用好各类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片。大力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深入挖掘徽文化中的廉洁元素,着力打造新时代廉洁文化长廊。充分发挥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对资金支付的双重控制,从源头上守好资金安全关,并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强化风险识别和动态预警,实现财政资金从分配、下达到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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