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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建引领“五推五促”,锤炼高素质检察队伍

发布时间:2023-04-03 16:50 信息来源:绩溪先锋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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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绩溪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建设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大力推进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引领“五推五促”工程,压茬锤炼高素质检察队伍,不断夯实检察人才建设基础。该院于2020年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四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四届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获评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二、做法成效

(一)推“理论教育”促政治能力明显提升

把学习教育作为检察工作基础工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研究制定《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和《绩溪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学习管理制度》,开展“每周一学”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绩溪检察“致知讲堂”。党史学习教育期间,研究制定了“六步学”工作法,即“集中学+个人学”“线上学+线下学”“互助学+个人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激活学习氛围。建立本院图书室,与县图书馆互联互通,实现22个基本大类书籍全覆盖,并安排院团支部负责管理图书室,定期举办读书论坛,主动邀请外单位党员干部走进检察图书室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促进“以学交友”,让检察干警学习有场所、交流有阵地、宣传有载体,充分发挥了图书室的教育功能价值。通过多方面学习措施,逐步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机制,促进党员党性教育与检察干警政治忠诚教育相融合、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与检察干警业务技能培训相融通,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

(二)推“齐抓共管”促工作进度逐步提速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按照党员队伍管理标准不断完善检察队伍管理工作。发挥党组对检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作用,研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以党组扩大会形式专题调度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党组对支部建设的全面把握,成立院党总支部,下设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党组副书记兼任总支书记,两名党组成员分别兼任机关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同时加强对退休支部监督管理,确保检察队伍全面稳定。推动“党小组建在部门”,确定部门负责人兼任党小组长,一体落实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实现支部、党小组、内设机构的融合发展。注重发挥团支部教育引领作用,选派一名优秀年轻党员任团支部书记,凝聚年轻干警合力,引导年轻干警既做到及时向党组织靠拢,又做到积极参与党团活动,在执法办案中倡导公平正义主旋律,以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干警政治忠诚。通过构建党组抓总、各组织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蹄疾步稳、全面发展。

(三)推“教传帮带”促办案水平持续增强

深化“强基固本”,大力开展年轻干警“教传帮带”工作。加强与上级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选派年轻干警参加“英才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等主体学习班次,各党组成员每年给全体干警讲一次专题党课,每年举办1-2期“法检公律”同堂培训,明确把政治教育作为第一课程。依托本院资深检察官均是共产党员的实际情况,为每名党组成员和资深检察官安排一名青年干警,建立“结对教传帮带”机制,明确“导师”和“学生”名单,在向党看齐、理想信念教育、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既要让“导师”带好“学生”,也要让“学生”跟进“导师”。在处理疑难工作、办理重大案件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践、亲自指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青年干警边干边学,不遗余力传道受业解惑。通过一系列教育指导和帮扶措施,全体青年干警的政治素质和办案水平持续增强。

(四)推“项目认领”促奋进目标更加明确

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和定向化调度,确保全年检察工作顺利推进。研究制定了《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党员认领重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将护航企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关爱未成年人、重大案件办理、文明创建、党员发展等重要工作列为年度重点检察工作项目,安排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认领,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同时由领办党员带领一致两名年轻干警组成工作专班,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全体干警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在督促督办上,成立由检务督察人员和纪检干部组成的督察小组,定期监督工作进展情况,找准工作短板,提醒专班干警及时查缺补漏。在年度总结上,实行成果汇报和民主测评,既表扬先进,也激励后进。将工作成果纳入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对认领工作成果突出的直接评定为“优秀”档次。党员认领重点工作项目的实施,不仅让年度工作目标更加清晰明确,也进一步激发了检察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

(五)推“检民互动”促司法理念不断更新

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更多更实的举措不断拉近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强化制度保障,先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乡镇”“检察官联系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警到村任兼职法治副书记”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基层党组织建设。畅通联络渠道,深化检务区建设,建立“党员先锋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让群众愿意来、访得到、有回复;制定《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为地方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捷服务;选派干警到社区兼任网格员、到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积极构建检民交流全覆盖式网络。夯实活动载体,以每月“主题党日”为主线,结合“检察开放日”“综治宣传月”“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检察干警深入走进基层,注重宣传党领导下的检察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新举措、新成效,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广泛听民意、解民忧,让“党建红”与“检察蓝”交相呼应,融入群众心中。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多维度的互动交流,不仅让群众全面了解了检察工作,更让每一名干警充分认识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从践行群众观念中不断提炼司法办案新思路、新理念,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典型意义

绩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检察姓党”的根本政治定位,把党的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贯穿队伍建设各方面,以党建引领“五推五促”工作法锤炼一支检察铁军,确保干警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多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涌现了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个人(葛红雨)、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个人(胡显芳)、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双标兵”(祝武)等一批先进个人,检察队伍影响力不断提升。

绩溪县检察院是全省整体规模较小的基层检察院,年办案总量不大,业务建设难以突出亮点。该院主动扬长避短,从队伍建设角度出发,积极思考探索,以党建引领“五推五促”工程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在完善队伍建设基础上深耕主责主业,让办案理念更加务实、履职尽责更加精准、服务大局更加高效,尽善尽美打造“小而精”的基层检察院。该院党建引领“五推五促”工作是基层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的一小部分集中缩影,是该院全体干警共同智慧的结晶和团结奋进的成果,对各地基层检察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与管理,打造“一院一品牌”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和学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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