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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五十四)

发布时间:2024-07-24 09:46 信息来源:绩溪先锋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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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7月24日至8月9日对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农业农村局、长安镇、上庄镇、板桥头乡、扬溪镇、

家朋乡、临溪镇、金沙镇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效果、项目运行管护、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县行政办公中心二楼C区209室;

(二)举报信箱地址:绩溪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大厅入口处左侧、长安镇政务办公楼主楼二楼楼梯口入口处、上庄镇人民政府大门口、板桥头乡为民服务大厅门口、扬溪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家朋乡人民政府大门口、临溪镇人民政府大门口、金沙镇人民政府大门口;                  

(三)电子邮箱:jxxxc555@163.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18110366910;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7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六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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