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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注重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的“笼子”

发布时间:2015-10-30 16:36 作者:jxxf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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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吏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近年来,绩溪县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规范干部权力的使用,切实扎紧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的“笼子”,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延伸干部监督触角。绩溪县不断延伸干部监督触角,制定了《绩溪县科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明确规定不得有的涉及公权力的行为。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深入考察对象所在社区,向社区党组织、干部监督信息员了解情况。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社区党组织等,不定期以电话暗访、实地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治庸、治懒、治怠”力度。印发《绩溪县关于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存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工作职责等10种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问责处理,并同时采取“批评并责令整改”等10种方式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受到问责处理的领导干部当年不得列为各类评先评优对象。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严格落实诫勉函询制度。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和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实施函询诫勉制度,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对领导干部出现的小问题小苗头,坚持从严要求,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2015年以来,结合干部调整、年度考核等工作共开展提醒谈话70余次,切实做到了早打“预防针”,筑好“防线”,增强抵御诱惑“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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