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干部监督

绩溪县:压实责任,推动“一把手”监督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2-27 11:11 信息来源:绩溪先锋网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近年来,绩溪县在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同时,充分压紧压实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促进干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向全员扩展,为强队伍,正风气提供坚强保障。

扎紧制度笼子,划好“责任田”。出台《绩溪县县管干部日常细微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综合采取个人季度报告、谈心谈话、定期走访测评等方式,强化“一把手”对本单位县管干部的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认真实施《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本单位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主要监督本单位干部是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是否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是否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以及干部日常监督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通过每季度报送报告表的方式,了解并督促各党委(党组)书记通过教育引导、党内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检查指导、定期分析等方式,强化对本单位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坚持从严从实,定下“主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扛起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尽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干部职工会、各类专题调度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宣传展板、交流研讨等方式,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提醒、警示,做到领导班子“常议”、大会小会“常讲”、股室负责人“常纠”,切实推动监督体责任落地见效,并全面融入工作生活。县委结合巡察,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把“一把手”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纳入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2023年以来共开展干部监督方面检查21次。结合年度综合考核,组织对69家单位开展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测评,并收集分析,把测评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交流调整的重要参考。

严格责任追究,吹响“监督哨”。下发通知,明确因疏于监管,导致所在单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因对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不重视,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正之风问题突出的,因用人失察、失误,导致职责范围内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情况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工作清单》,明确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2023年,县委主要领导就干部日常监督问题开展谈心谈话130人次,并对考核分别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