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始终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石。坚持“严把三关”,有效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从而为全县干部人事工作提供扎实有力的后台保障。
严把“质量关”,强化档案内容建设。始终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贯穿于档案管理的日常全过程,严格对照干部档案十大类材料的分类标准,定期收集每年度县直单位以及乡镇年度考核登记表、晋级晋档工资表、公务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等常规人事档案材料,将所收集材料按照档案内容分类要求进行打孔、装订、编目等,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在收集过程中,有效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审核工作,对于所发现问题的材料第一时间予以退回,并对若需归档的退回材料及时进行跟踪,把准时间节点,收回有效归档材料,进一步保证干部档案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严格把关新考录、调入、调任等干部人事档案以及新交存的档案材料,按照档案材料分类标准,及时对档案内容进行全方位核查,逐卷清理,查缺补漏,对于档案存疑、材料不全、涂改严重等问题的材料不予接收,确保归档材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从而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在入口关卡上就能得到质量的有效提升。
严把“规范关”,实现档案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查(借)阅、调档、接收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簿》、《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簿》、《干部人事档案接收簿》等一系列工作纪实簿,切实履行登记手续。在档案查阅过程中,严格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人员实事求是填写《干部档案查阅审批表》,始终坚持非正式党员不准查阅、本人不准查阅、未经批准不准查阅、牵涉家人亲属不准查阅等一系列工作原则,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登记,在管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查阅,以防出现对干部档案涂改、圈划、撤换、抽取、增添材料等方面问题的出现。对需复印档案材料的请求,则由管档人员仔细进行核对,并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标注复印日期,实现档案查阅过程严格到位,清晰流畅。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严把“安全关”,确保档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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