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村民说事”和“村务会商”,形成党员干部主动为民服务、合力为民办事的良好氛围,临溪镇雄路村在全村推行“民事村了”制度,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他们困难有人帮、事情有人办、问题有人解。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该村整合现有的“一平台两中心”等资源,设立“民事村了”服务室,接收办理本村范围内的各项事务。
二是建立办事队伍。建立完善以村两委干部为主要力量的“民事村了”代办员,挂牌上岗、公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等,形成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场通、服务管理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办事内容。“民事村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涉农政策、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类、事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公益服务类、各类矛盾纠纷、应急事件的调解援助类、个人利益诉求、重大复杂问题的诉求反映类、违法违规、徇私舞弊的投诉举报类、其他服务类。
四是规范办事程序。通过主动开展民事收集、分析、办理、反馈、评议等五个环节,实现村民诉求村级办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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